當前,推進實施“中國智造”存在四個問題。
一是《中國制造2025》雖明確規定,“到2020年,制造業重點領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到2025年,制造業重點領域全面實現智能化。”但目前尚未出臺實施細則,社會各界也難以進一步理解其中“顯著提升、全面實現智能化及相關指標”的含義。
二是一些政府部門將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考核內容,定位于工業機器人和其他智能設備數量的增加,以及關鍵工序數控化率的提升方面;有的政府部門對公示的每個申報項目(平均投資規模為幾千萬元)也僅安排十幾分鐘的評審時間。
三是不少企業都簡單地以為推進實施&
推進實施“中國智造”的基本含義是基于對《中國制造2025》戰略目標、企業整體創新發展和智能制造系統架構的認知。中國制造業推進智能制造應立足于智能工廠建設方向,既要并行推進智能研發、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務系統的建設,打通企業及產業鏈數據壁壘,實現橫向、縱向和端對端之間的網狀型的互聯互通、集成應用和全面實時管控,也要并行優化重組企業業務模式、業務流程和管理體系,還要并行優化調整產品制造工藝和車間設備工藝平面布局,更要科學制定企業的競爭戰略、商業模式和人才發展目標。唯有全面實行這些要素的融合發展,才能效推進實施“中國智造”,實現預定目標。
當前,推進實施“中國智造”存在四個問題。
一是《中國制造2025》雖明確規定,“到2020年,制造業重點領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到2025年,制造業重點領域全面實現智能化。”但目前尚未出臺實施細則,社會各界也難以進一步理解其中“顯著提升、全面實現智能化及相關指標”的含義。
二是一些政府部門將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考核內容,定位于工業機器人和其他智能設備數量的增加,以及關鍵工序數控化率的提升方面;有的政府部門對公示的每個申報項目(平均投資規模為幾千萬元)也僅安排十幾分鐘的評審時間。
三是不少企業都簡單地以為推進實施“中國智造”,就是增加智能設備,機器換人,實現“無人工廠”而已。一些企業申報的政府專項方案也明顯存在系統不完整和投入產出分析不切實際等問題。
四是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推進“中國智造”的基礎條件并不扎實、完備,中外企業差距仍然很大,企業兩化融合現狀依然不容樂觀。
顯然,上述問題都不同程度地表明了一些政府部門和企業未能深入理解“中國智造”基本含義、推進行動方案不完整,以及工作上走過場和急功近利的心態。所有這些也都勢必影響“中國智造”乃至《中國制造2025》推進實施的進程和效果。
因此,筆者建議,推進實施“中國智造”,一是政府方面應盡快出臺《中國制造2025》實施細則及智造車間/智能工廠的參考架構和創建要素。同時,應結合國產智能裝備發展現狀及宏觀經濟環境等綜合因素,分類制定智造車間/智能工廠創建目標、專項考核指標及差異化推進實施策略。
二是廣大企業應遵循“創新突破、總體規劃、先行強基、效益驅動”的推進實施原則,并在思想認識、人才培養、推進方法、系統建設、設備改造和資金投入六個方面推動企業先行強基。重點是加快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努力打造與推進實施“中國智造”相匹配的新型能力,同時還要科學制定以技術改造、業務重組和信息集成為核心的總體規劃。
三是建立獨立的第三方項目評價機制和監督機制,避免出現以往一些示范企業領取了獎牌和補貼資金,卻沒有足額資金投入,更沒有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問題。此外,還應創建水平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定期組織專家到企業現場提供專業化的咨詢服務,政府在資金投入上可予以一定的支持。(作者:金達仁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管理工程分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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